細則及責任

惡劣天氣安排

  1. 乘船線 - 如集合時間前2小時, 天文台懸掛三號或以上風球, 或發出黑色暴雨訊號, 團隊將取消出發 (如掛一號風球或黃色暴雨訊號, 照常出發)  乘車線 - 如集合時間前2小時, 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 或發出黑色暴雨訊號, 團隊將取消出發旅客可憑收據於一週內前往本行辦理更改出發日期手續, 出發日期須於三個月內, 逾期作廢; 因天氣改期不能要求退款。
  2. 如於團隊旅途進行中, 天文台懸掛三號風球或以上, 或發出黑色暴雨訊號, 基於旅客安全問題, 團隊或將取消, 而有關該團隊費用恕不退回。

注意事項

  1. 行程次序可能會因應時間及景點所需而有調動, 以當日領隊安排為準。
  2. 參加者敬請攜帶優惠券或銀行存款單據並到集合處點名, 逾時不候。
  3. 參加者必須遵守領隊及導遊的指示,任何團員如經常故意不守規律,在行動上或言語上詆譭或侮辱其他團員及有關人員, 領隊及導遊有權著令該參加者退出此團, 而所收費用概不退還。
  4. 參加者如因本身緣故出發當天無法出席, 或半途退出, 作棄權論, 所收費用恕不退還。
  5. 參加者應小心自己財物及其人身安全; 如有損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又如途中遇上交通工具失靈, 或任何阻延, 非人力所能控制的事項, 導致行程必須因應更改, 本公司有權依據當時環境作出決定, 以最徍的方法去處理; 參加者不得借故反對。
  6. 本公司建議顧客按其個人需要購買合適的旅遊保險。
  7. 本公司所有旅行團,客人一律不得攜帶竉物。
  8. 本公司代團員安排之交通工具, 住宿, 膳食地點, 旅遊觀光點或娛樂項目, 均非本公司擁有, 管理及操作, 團員如遇交通延誤, 行李損失, 意外傷亡, 財物損失, 又或團員在行程中遇上任何事故, 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 而非涉及本公司職員之任何疏忽或失職等, 本公司概不對該等事項負責。
  9. 參加者於出發當天, 所出席之人數如超過報名時之人數, 不管是成人, 小童, 或嬰兒, 領隊有權不讓超出的人數上車。
  10. 某類指定團隊隨團專家、導師、講者或學者於出發期間,遇上發生不可能預先估計的事情,本公司有權轉換專家的權利。
  11. 行程途中本公司隨團工作人員所拍照片影片之版權及使用權為本公司所有。
  12. 上述規條必須以香港法律來解釋,對本公司所有之索償必須於香港辦理,而本公司對參加者所負之責任,不會超過參加者所繳交費用之總額。
  13. 所有離境團團費均包括 0.15%印花費,即所有旅行團已受「香港旅遊業議會」賠償基金所保障,包括:旅遊業賠償基金 保障香港旅遊業議會會員之顧客因會員破產挾款潛逃,而未能如期隨團旅遊,可申請團費九成的特惠補償。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 為參加旅行團外遊時因意外導致傷亡之人士,提供經濟援助。此計劃並非取代保險;參加者應自行購買保險,以求全面保障。如欲查詢有關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之資料,請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電話熱線:852- 3151-7945 查詢。為確保以上權益,本公司建議隨團旅客保留已蓋有 TIC 印花之旅行團收據正本交予在港親友妥善保存,以作突發事故或保險索償用途。
  14. 在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時,本公司都會遵從所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例。
  15. 閣下所提供的資料 仍只限於收集時所授權使用的範圍內,除非本公司要為閣下履行合約中的職責,或法例要求,特別在政府機關的要求下或為維護本公司所應享權益的情況下,否則閣下的資料將會嚴格保密及不會洩露予第三者。
  16. 資料的應用 所收集資料會被誠實處理及用於代辦閣下預訂各種服務。在法例容許的情況下,本公司會使用這些資料來為參加者制訂吸引優惠,以及用作分析、宣傳推廣和諮詢等用途方面。本公司亦會利用這些資料來為閣下提供讓你感到興趣的資訊和優惠。閣下只需與本公司聯絡,可隨時拒絕接收這些資訊及優惠。這樣的請求,可以書面傳真至本公司客戶服務部 (傳真:2110-0962)
  17. 上列細則若有未詳盡之處,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 而無須另行通知。
  18. 此最終解釋權歸綠色假期所有及我社保留最終一切決定權。